海口散装食用油今起禁止入市

  该报昨日《来路不明棕榈油餐馆日用50斤》的报道引起了海口工商部门高度重视。6月30日上午,海口工商局组织精干力量,对海口市食用油市场进行专项整治,查处了多家卫生不合格,标识不齐全的散装食用油批发店。此外,海口工商部门也在当日出台新规,就散装食用油的管理做出明确规定:散装食用油不准进入市场。

   6月30日上午,在采访现场,海口工商局市场韩科长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工商部门当天刚刚出台的海口散装食用油管理若干规定。

   管理规定指出,从即日起,严格食用油市场准入,散装食用油不准流入市场。食用油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容器盛装,标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必须经强制认证才能上市销售,对无生产日期、厂址、厂名、保质期、未标明成份含量、无QS认证等标签不全的食用油,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分装食用油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容器包装,标签要标明预包装企业名称、地址、生产日期、厂址、厂名、保质期、分装企业名称和地址。

   食用油批发单位要按照批次索取供货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资质文件,索取商品检验合格证件,并按照供货对象和销售对象登记购销台帐。食用油零售单位要按批次和不同供货单位登记购进台帐。

   食用油生产经营企业必须证照齐全,否则一律予以取缔。证照齐全的小作坊、小加工点加工的食用油必须按批次送检,凡发现不送检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视为不合格商品依法处理。

   以校园周边餐馆、排档为重点,对餐饮业使用食用油情况加强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对使用不符合规定食用油的,依法查处。

2008-7-1 中国食用油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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